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機械設備價格合同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機械設備價格合同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怎樣寫會計分錄接受機器設備投資100000元?
接受機器設備投資,應按合同中寫明的價款來作賬(合同不公允的除外), 視為100000元是公允的情況下。 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借:固定資產 85470.09 應交稅費-進項14529.91 貸:實收資本 100000 非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借:固定資產100000 貸:實收資本 100000
機械設備合同保修期是一年,在保修期間壞了,過保修期起訴行嗎?
正規合同不是可以的。
因為合同規定保修期間是一年,你在保修時間內就知道設備壞了,應該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機械設備廠家,這樣在你設備從壞之日起一年內,你都可以起訴對方,讓其保修的。但現在是你過了保修期才起訴,而且在這之前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按說法院是不會支持你們的。以機器設備抵債的正確方式?
需要遵循以下步驟:
1. 雙方簽訂協議:債務人和債權人需要簽訂一份協議,明確以機器設備抵債的具體細節和條款。協議中應包括設備的型號、規格、數量、價值、交付時間、交付方式、設備的維護和修理責任等內容。
2. 確認設備所有權:在協議簽訂前,需要對機器設備的所有權進行確認,確保債務人擁有對設備的合法所有權或有權處分該設備。
3. 交付設備:根據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債務人需要將機器設備交付給債權人。在交付時,雙方需要對設備進行清點、驗收,并簽署相應的收據或交接單。
4. 登記過戶:如果機器設備需要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債務人需要協助債權人辦理過戶手續。在辦理過戶前,雙方需要向有關部門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并繳納相關稅費。
5. 清理債務:在機器設備交付給債權人后,債務人需要與債權人結清債務金額,并解除相應的擔保責任等。
總之,以機器設備抵債需要雙方充分協商、明確權利義務、嚴格履行協議內容,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以招標清單形成的總價合同,工程量按單價合同方式計算,那這樣的總價合同有什么意義?
您的問題中提到的這種形式的總價合同當然是有意義的,而且這種總價合同一般稱為“可調總價合同”。因為總價合同主要包括兩種,一種是固定總價合同,一種是可調總價合同。
固定總價合同是指完成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工程量以及為完成該工程量而實施的全部工作的總價款一經約定后,除發包方主動增減工程量或出現設計變更外,一律不準調整的一種施工合同。
在采用固定總價合同的工程招標過程中,發包方一般只提供施工圖紙和相關的說明,是不提供工程量清單的。即使發包方提供工程量清單,也僅僅是投標人投標報價的參考,發包方是不會對工程量清單中出現的問題和錯誤負責的。
也就是說,固定總價合同約定的總價是包死的,工程量的實際出入是不考慮的,一般適用于工程量小、結構簡單、工期短、估價方便、規模不大的工程,簽約時承包方必須對人工、材料、機械等漲價因素作出預判,而對于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工程量漏算,也是承包方自身的失誤,仍然要執行合同中約定的總價。
由于固定總價合同對于總價的規定過于嚴格,而諸如通貨膨脹、市場變化導致的人共、材料、機械等價格變化又是不可預知的,這樣風險就過于偏向承包方,對承包方不公平。所以出現了可調總價合同。
首先,發包方在提供施工圖紙的同時提供工程量清單,按照投標期間或者承發包雙方約定的一個時間節點,根據該節點的人工、材料、機械設備等工程項目所在地政府發布的信息價或者定額進行計算。
這種計算方法和單價合同的計算方法一樣,先計算綜合單價,再乘以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形成合價,最后根據清單計價規范得出工程造價,即為總價。這時的總價是一種相對固定的合同價。但是要注意的是,這里的工程量清單依然沒有合同效力。
與固定總價合同不同的是,在可調總價合同中,明確列出了有關價款調值的特定條款,一般出現在合同專用條款中,一旦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了合同中約定的可以調整價款的情形,就可以對合同總價進行相應的調值。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機械設備價格合同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機械設備價格合同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